為什麼申請專利?原因有很多,但以下僅簡單介紹一下幾種常見的可能:
一、 專利佈局─「趕快卡位,別跟我搶同一塊餅吃!」
非常直覺地,申請專利就是為了保護未來的商業行為。有潛力的專利能涵蓋到三、五年後的市場,搶占領導技術,成為往後商業行為的談判籌碼。打個比方,專利就是在你所發現的新大陸上挖了一個個的洞,當有其他拓荒者進入你的地盤,不小心掉進洞裡,你就可以跟他說「只要你付錢,我借你梯子上來。不付錢的話,就法院上見!」
二、 行銷手段─「我賣的商品有專利,全台獨家販售!」
雖然專利跟獨佔不能畫上等號。但有「核准專利」的加持好像聽起來比較厲害,畢竟是通過法定要件才取得的專利。當然啦,在專利的內容上還是有很多細節可以討論,但不可否認地,專利在一些商品還是有行銷的效果存在。
三、 實力的證明─「老闆想看的、客戶想看的、創投想看的」
老闆想看到的,是績效,公司養的研發團隊就是要有產出,而這些產出最好讓老闆看到數字,而專利質量可以作為衡量標準之一。
客戶想看到的,對於某一項技術或商品,有些客戶會期待他們所合作對象是有相關專利的,這樣他們比較安心,面對其他競業所提供的技術商品,跟你來往或許是相對穩定的。另外,客戶也會了解到你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視,往後的合作是否是值得期待且穩定的。
創投(資方)想看的,一個研發團隊的研發實力強不強,專利質量可以是衡量的指標之一。不能說沒有專利代表實力不好,而是說當兩間性質相近的新創在商業模式相近,且技術內容相似的情況下,你若是投資人你會選哪間?專利是一種實力的肯定。
四、 技術移轉─「讓與、授權給好的合作對象」
發明人有好的點子,但是自己沒有能力將發明實現,於是尋求業界合作機會,實現專利價值。有專利能夠讓合作對象在技術內容上更為確定,因為比起幾篇論文和幾張投影片,專利權是明確可以讓與、授權的標的,對合作對象來說是一種保障。若發明人可以搭售其他專利,成為專利組合或是一個專利家族,談判的空間又更大了。
總而言之,專利權終究還是一種財產權,只是他的價值沒有辦法馬上斷定,就好像股票一樣,現在看起來很有潛力的專利,或許在一兩年更先進的技術出現後,就會被取代掉,在申請前確認申請專利的目的,審慎評估,才不會白花錢了
以上僅簡單列出一些供各位參考,也歡迎寫信或留言與我討論。

「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禁止改作」授權條款臺灣3.0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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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
楊杰凱 專利師
2016.10.07
總承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|總承會計師事務所|主持專利師|商標代理人|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管理學系|清大創新創業學分學程|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|接受新事物,突破舒適圈。主要提供公司成立及智財服務,從工商登記、商標設計、商標申請到專利申請。“Stay positive. Work hard. Make it happen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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