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服飾店應注意哪些智慧財產權的問題?每個人都有一個創業夢,但實際嘗試後才發現不這麼簡單,有太多問題及困難等著創業者解決,這些困難像是會計、財務、法律,這些是多數創業者的不喜愛的麻煩,智財問題也是一顆燙手山芋。今天要來談開一間服飾店會需要有什麼法律知識。
服飾代購的商業模式相當盛行,這種仰賴平行輸入的服飾店,其過程涉及許多法律層面。其中,可能橫跨了公平交易法、商標法、著作權法、專利法、消費者保護法等等。今天帶大家瞭解一下著作權和商標法的狀況!以下會用小劇場來讓大家有個更清楚的輪廓:
一、小劇場:
(本情境純屬虛構,為本作者對法律之個人意見)
小資女孩阿寶一直很想開一間粉色系的服飾店,在她努力存了一筆錢後,終於在東區開張了!店名叫做「Lady’S Pink」且店內也充滿了米粉糸工。她主要從韓國批購Rola Rola, Styenanda和icecream12的服飾並分區展示在店內三個區塊,用各自的LOGO區分,忠實呈現原商品的樣貌販賣。
阿寶注意到只有Stylenanda衣服在台灣有在台灣有註冊商標,且在有韓商分公司在網路直營販售。
三年後,阿寶的年營收近三百萬!三間品牌一起找上門來痛斥:「你並沒有獲得授權,已經侵害了我們的權利!」
二、問題:阿寶應該要擔心他們嗎?
A. 要,把店面用成粉紅色,且分區陳列,很可能已經侵害三者的著作權。
B. 要,使用LOGO,很可能已經侵害三者的著作權,且難以主張合理使用。
C. 只要擔心Stylenanda,因為商標權可以禁止販賣及使用logo。
D. 不用,三者都是平行輸入的真品(水貨),且標籤包裝都保持原樣。
三、解析:
A. 店面用成粉紅色,且分區陳列,很可能已經侵害三者的著作權?
若單純模仿店面佈置成粉紅色,恐怕很難說是侵害了三者的著作權。除非,阿寶的裝潢、看板、試衣間、地面、格局都相似到不行了,才比較有可能。(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著訴字第32號判決:室內設計受到著作權法保護)
B: 使用LOGO,很可能已經侵害三者的著作權,且難以主張合理使用?
如果是代購其他人的商品來販賣,雖然說是平行輸入,但其他原廠付出的所製作的宣傳照、宣傳影片、商品照、文案、Logo是屬於其他的權利。最好代購回來的商品是自己拍攝的商品照。合理使用要判斷,主要有:
- 目的是否營利;
- 著作性質;
- 所利用的著作比例;
- 對市場價值之影響。阿寶利用原廠的Logo(整個圖形著作)作為商標使用(表示商品來源),對市場產生影響。
C: 只要擔心 Stylenanda,因為商標權可以禁止販賣及使用logo?
經過設計的Logo就算沒有商標權保護,還是要注意著作權或是公平交易法的問題。消費者可能會因為店內展示的Logo將Lady’S Pink與其他品牌連結,因此以為有代理或合作關係。
D: 不用,三者都是平行輸入的真品,且標籤包裝都保持原樣?
因為原廠已經從「商品」賣出的時候賺過一次了,阿寶可以轉售真品。然而他必須注意包裝標示,且不能讓商品本身品質有所變異。
記住,千萬別讓法律規範限制你的創意。
確實常有人因此而被原廠騷擾,但只要行得正就不會有人煩你。如果生意做這麼大,就算被告了,或許還能爭取代理,畢竟阿寶也用Lady’S Pink累積了不少忠實顧客。
這邊的情境是阿寶直接用了原廠的Logo(商標)在店內當作是說明區域,可能會讓混淆消費者阿寶跟原廠有關連。另外,在文宣使用別人的Logo(商標)要小心,如果只是用文字說明是哪個品牌的商品可能比較安全一些。
看到網路論壇常有人因此而被原廠騷擾,但若都有注意到細節風險可以降低,但就必須靠自己的努力行銷了。但如果生意做這麼大,就算被告了,或許還能藉此機會坐下來好好談一場生意,或許能爭取代理、授權、經銷,畢竟阿寶也用Lady’S Pink累積了不少忠實顧客。別覺得自己沒有談判的能力,畢竟雙贏才是生意。

「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禁止改作」授權條款臺灣3.0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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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
楊杰凱 專利師
2019.04.25
總承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|總承會計師事務所|主持專利師|商標代理人|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管理學系|清大創新創業學分學程|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|接受新事物,突破舒適圈。主要提供公司成立及智財服務,從工商登記、商標設計、商標申請到專利申請。“Stay positive. Work hard. Make it happen.”
Reference
- (Photo credit: http://www.pixabay.com/images/id-984393/)
- 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著訴字第32號判決